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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2010年12号)

作者:时间:2010-09-20点击数:

各学院及学院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的精神,校工会、教务处和人事处会同各学院在9~11月份举办我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促进青年教师现代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鼓励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推进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探索科研成果向教学转化,推动学校构建能源工业精英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二、比赛内容

1.教学方案:为50分钟的完整教学方案(以下简称“教案”),按照学校教学大纲和教务处相关要求编写。

2.教学演示:根据已准备的教案,进行20分钟教学演示。

三、评分标准

比赛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4。

四、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为39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参赛人员必须是从事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未参加过往届北京市高校教学基本功比赛。

五、比赛安排

本届比赛分为准备、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决赛由校领导小组组织。

1.准备阶段

2010年9月20日~9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布置安排,各学院做好动员和准备工作。

2.初赛阶段

2010年10月8日~10月29日,由各学院组织青年教师进行初赛,在严格初赛评审基础上推荐一名参加学校决赛。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参加决赛人员登记表、教案、教学大纲报送校工会。

3.决赛阶段

拟订2010年11月上旬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及各学院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等全面工作。

组 长:范 迅 朱书全

副组长:晏学民 常维亚 胡喜宽

成 员:秦跃平、崔希民、王启宝、张 晞、丁日佳、周宏伟

宋彦琦、殷召良、冀帅领、安 宇、鲍 玲、王晓玲

张 勤、刘海滨、高尔新、高运良、杨 洋

  1. 评审小组:由校领导、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各学院有关领导及教学督导组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决赛评审工作。

七、奖励办法

本届比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2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8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500元;优秀教案奖一名,奖金500元;优秀演示奖一名,奖金500元;优秀组织奖一名,奖金1000元。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按获奖名次推荐参加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八、参赛有关要求及规定

1.各学院参加决赛人员填写比赛登记表,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参赛选手应按时上交相关材料。

2.决赛时各学院要按规定的名额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观摩。

3.各学院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评审机构,把比赛作为学院重要的教学工作,并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

4.教案、教学大纲(一式17份)报送校工会,供评审专家审阅打分用,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时不交,按自动放弃参赛处理。

5.评审小组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分。

6.参赛学院方可申报优秀组织奖,由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及参赛学院工会主席进行评选。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请点击下载) :

1、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教师登记表

2、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教案评分标准

3、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演示评分标准

4、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学生评价表

5、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得分统计表

6、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7、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教务处

人事处

2010年9月20日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工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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