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师德教育,加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要求,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弘扬高尚情操,塑造师德师魂的良好风尚,校工会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评选范围:我校各单位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再评选推荐1名作为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三、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工作业绩突出。
2.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师生。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能够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突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身心健康,团结协作,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在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经二级教职工大会等一定的民主程序通过,推荐产生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2.填写推荐表,整理事迹材料,上报校工会。
3.校工会召开候选人先进事迹报告暨评审会。评审人员在听取各候选人先进事迹报告和审阅材料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4.对评选的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五、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真正把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选出来。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要把评选工作同弘扬师德、塑造师魂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等形式让师生在评选的过程中,感受师德的魅力。要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发挥模范人物的榜样和引领作用。
3.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扩大师德建设活动的成果。
4.申报材料要求
(1)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格式: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为4号仿宋,行距为28磅)。
(2)材料内容要求真实,感情真挚,文风平实,突出师德特色及工作创新。
(3)所有申报材料需通过E-mail(gonghui@cumtb.edu.cn)报送电子版到校工会(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单位及姓名)。
5.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校工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2331230; 62339856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